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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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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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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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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及嚼食檳榔,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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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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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其他旅客之休憩品質,於晚間10點至翌日8點請勿大聲談話及降低電視音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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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全,請出示身份證件以供登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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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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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一週告知,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;若未於一週前告知,將不退還訂金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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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台東縣政府己發佈停班停課之天災,亦保留三個月訂金,擇期住宿或全額退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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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※ |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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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台東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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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保留訂金。 |